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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现场调解化干戈 “纠纷树”结出“和睦果”
作者:袁晓华  发布时间:2023-04-11 09:52:37 打印 字号: | |

案情简介

被告张某因错认地块不慎挖掉原告袁某25颗苹果树,双方为此发生纠纷,因分歧较大,双方私下调解无果,原告遂诉至法院。

收到案件后,本着调解优先原则,李媛法官一行赶往云岩镇瓦子村了解案情。通过勘查现场,与当事人、村干部座谈等收集到案件第一手材料。考虑到都是乡里乡亲,且被告没有主观恶意,为避免结下仇怨,李媛法官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现场调解。

李媛法官与双方当事人深入交谈后进行了背对背调解,从侵权责任及权益保护等方面向被告释法明理,从果园实际管理状况等方面引导原告合理确定诉求,并邀请村干部一起耐心细致地做二人的思想工作,引导双方互谅互让,经过一番调解,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即兑付果树赔偿款,纠纷树终于结出了和睦果

近年来,宜川法院突出调解工作在审理案件过程中的作用,积极组织当事人协商解决纠纷,秉承民事案件调判结合的指导方针,通过调解让当事人定纷止争,有效缓解当事人的对立情绪,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也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责任编辑:贺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