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民服务是贯穿于雷锋一生中最明亮的旋律,是雷锋精神的核心,也是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宗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宜川法院云岩法庭为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坚持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当庭调解、当庭结案的审判方式,将弘扬雷锋精神与巡回审判、送法下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岗位上践行雷锋精神,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庭长李媛办理了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刘某驾驶三轮摩托车与周某甲驾驶的三轮摩托车相撞,相撞的两辆三轮车,均没有办理注册登记,均无保险,连同驾驶人员4人受伤,且平均年龄达67岁,原告周某乙的伤情较为严重。考虑到当事人年龄较大、出行不便等因素,为方便当事人诉讼,云岩法庭决定就地开庭、当庭调解,将法庭搬到村里。庭审中,因双方分歧较大,法庭宣布休庭。
3月8日下午,李媛法官放弃休假,再次邀请村干部来到当事人家中,通过积极做当事人及其家属的工作,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不断在法、理、情中寻求最佳的平衡点,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现场履行完毕, 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李媛法官一行又深入走访农户,开展普法宣传,并对群众提出的相邻纠纷、宅基地纠纷等问题,以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相关典型案例,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在诉源治理中践行为人民服务。
正如雷锋所说:“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宜川法院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和下乡调解,努力实现审判职能与普法责任深度融合,切实扛起责任,让雷锋精神在法院司法为民、便民、利民中得以传承和体现,让老百姓感受司法、亲近司法,将先进的法治观念融入百姓心中,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大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不竭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