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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川法院:深耕“马锡五审判方式” 俯身为群众办实事
作者:贺利娜  发布时间:2022-06-11 16:20:41 打印 字号: | |

 

剑指积案 专项执行再发力

随着农村土地价值的攀升和市场的需要,转让、租赁等关系频繁发生变动。当前农村土地租赁中,因合同不规范、法律意识淡薄等,一地二租、私下转租等情形频发,由此各种纠纷也不断增加。6月10日,宜川法院执行干警来到宜川壶口郭下村村委会,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被执行人最终履行了合同。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1年,该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由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交付土地,含地上附着物,但被执行人一直未按调解协议履行交付义务。6月10日,宜川法院执行局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对现场进行确认,明确交付内容,当事人在执行笔录上签字确认,该土地顺利交付申请执行人。

深入群众、方便群众,通过座谈而非坐堂办案是“马锡五审判方式”精髓,这同样也在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中得到应用。该案的顺利执结是宜川法院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为民办实事的一个缩影。下一步,宜川法院将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传承和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持续加大实践探索和推进落实力度,全力提升审判执行质效,为人民群众安居、安业、安心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什么是"马锡五审判"方式

马锡五审判方式是抗日战争期间陕甘宁边区实行的一整套注重调查研究、方便群众诉讼、就地解决纠纷的司法理念和审判制度的简称,承载着新中国红色司法文化一切为了人民、注重调查研究、就地化解纠纷、追求案结事了、倾听群众感受的精神内核。马锡五同志被边区群众亲切地称为马青天。1943年2月3日,毛泽东主席为马锡五同志题词:一刻也不离开群众 在新时代背景下,我们应当坚持司法为民不动摇,继续发扬马锡五同志一刻也不离开群众的精神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贺利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