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川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孟晓宜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二等功。
孟晓宜,女,1974年3月出生,汉族,法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宜川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一级法官。1996年分配到宜川县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司法警察大队队长、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刑事审判庭庭长,2015年4月,经过民主推荐,组织任命其为宜川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凭借满腔的热情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先后当选为中共宜川县第十八次代表大会代表、中共宜川县第十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2018年3月,被中共延安市委、延安市政府评为2017年度全市维护稳定工作先进个人;2018年3月,被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2017年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先进个人,2017年2月被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三等功,并于2020年8月被省高院授予个人二等功。
孟晓宜同志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以踏踏实实的工作作风和平易近人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当事人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守护着心中神圣的天平,努力践行着一个基层人民公仆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