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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川法院成功处置一起携带农药突发事件
作者:柳秋菊  发布时间:2020-08-12 16:05:48 打印 字号: | |

8月12日上午,宜川县人民法院法警在对当事人进行例行安全检查时,发现其中一名当事人携带剧毒农药,该院司法警察大队果断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成功排除安全隐患。

上午九时许,诉讼服务大厅里像往常一样忙碌着,前来办理诉讼业务的人员在法警的引导下有序地通过安检门,值班法警发现有一名老年人在门口徘徊,肩上跨有一个黑色背包,双手紧紧抱着,散发出浓烈的刺鼻气味。法警当即询问当事人,并依程序对其进行安全检查,在背包中发现有两瓶不明液体,经查实,该不明液体为甲拌磷(俗称3911),是一种剧毒杀虫剂且易燃。值班法警立即将其控制,并带至值班室依法对其询问。

经了解,该名同志叫刘某锁,系我院某执行案件当事人,当日来法院进行执行案件调解,因自家果园管理需要购买了农药,个人对法院安全制度不了解,自认为携带农药对他人无妨害。法警队对其携带农药行为进行教育和训诫,刘某锁也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严重扰乱了法院的工作秩序,对自己的错误表示悔恨并承诺改正。

针对当前社会现象矛盾复杂和涉诉突发事件日益增多,为了防止此类事件在我院发生,院领导高度重视司法警察警务保障工作,狠抓司法警务建设,强化队伍管理。通过开展司法警察技能集中训练、组织全体法警认真学习《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基础理论》、《人民法院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理论知识,不断提升法警大队应急处突能力,成功处置了多起突发事件,为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警务保障。在此呼吁大家支持和配合法警大队的安检工作,遵守安检的各项规章制度,理性参加诉讼活动,合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责任编辑:贺利娜